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座机:0769-21683560
传真:0769-21683560
邮箱:415590669@qq.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天安数码城C2栋513
2019年7月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东莞市世嘉照明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东莞市望牛墩镇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世嘉照明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世嘉照明有限公司进行迁改建,建设地址由“东莞市望牛墩镇汇源路(北纬23°3′19.10″ 东经113°39′37.81″)”迁至“东莞市望牛墩镇石横路8号4号楼(北纬23°02′0.91″,东经113°37′3.19″)”,完成迁改建后,东莞市世嘉照明有限公司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灯罩的加工生产,年产灯罩150吨。设有抛光机10台、车床8台、打桶机7台、薄板机2台、切边机3台、角磨机2台、线条机3台、研磨机8台、空压机4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世嘉照明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委托东莞市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莞市世嘉照明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20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望牛墩分局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9828号。
(三)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世嘉照明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迁改建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项目没有生产性废水,项目将水浴除尘装置废水与生产废水一起经自建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开料、打桶、切槽、研磨工序和水浴除尘装置,不外排。
(二)抛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建设单位在抛光工位设置集气装置,粉尘经收集后经过水浴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引到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迁改建后产生的边角料和渣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项目抛光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Leq)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建议和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亦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Copyright © 2010-2020 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