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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朗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29 15:41:00  浏览次数: 780

2019年6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东莞市朗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东东莞市望牛墩组织召开了《东莞市朗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朗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村鸿图路33号(北纬23°3'22.25",东经113°37'23.93")。项目总投资50万,占地面积2450 m2,建筑面积2100 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机械配件的加工生产和外发来料的加工。年产五金机械配件198t加工外发来料36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朗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了《东莞市朗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5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望牛墩分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8634号。2019年7月,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施工完成。

(三)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朗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东莞市朗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望牛墩镇北环路10号5号楼(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4′10.61″,东经113°38′48.49″)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年产模具150套,设有设有CNC机4台、数控加工中心5台、钻床2台、镗床1台、空压机2台、焊机4台。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项目没有排放生产废水。

(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引到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焊接烟尘的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周界外浓度最高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厨房油烟由项目厨房系内部员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每天清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废切削液罐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焊接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测点位置厂界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Leq)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建议和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亦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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