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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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东莞市东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成。
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项目现场和相关环保设施,根据《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寮步镇金富一路9号(地理位置坐标:N23°01’35.43”,E113°52’10.74)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该项目总投资3484万元,占地面积26674.67m2,建筑面积19585m2,主要从事PVC胶粒、各类电线、连接线及其零组件、仪用接插件及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PVC胶粒1030吨,各类电线、连接线及其零组件、仪用接插件及其配件1400吨。
扩建项目增加134万元投资额,主要生产PVC胶粒、各类电线、连接线及其零组件、仪用接插件及其配件,年加工PVC胶粒1030吨,各类电线、连接线及其零组件、仪用接插件及其配件1400吨。扩建项目不增加厂房建设,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无增加。
东莞市天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于2007年7月开始建设,扩建项目于2019年7月建成投产。
(二)环评审批情况
根据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2008年3月,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报告表【2008】1042号。于2010年8月2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编号:东环建【2010】Y-2741号。项目于2018年12月填报了《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4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19】7691号。
(三)投资情况
扩建项目总投资额为3484万,其中环保投资为46.9万元,占总投资的1.346%。
(四)工程建设内容
扩建后主要产污排污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设备数量 | 作用 工序 | ||
改扩建前 | 改扩建后 | 验收部分 | ||||
1 | PVC制粒机 | 台 | 3 | 3 | +0 | 制粒 |
2 | 铜线伸线机 | 台 | 44 | 40 | -4 | 伸线 |
3 | 过锡机 | 台 | 0 | 12 | +12 | 表面过锡 |
4 | 铜线束绞机 | 台 | 34 | 37 | +3 | 束绞 |
5 | 包带机 | 台 | 1 | 2 | +1 | 编织缠绕 |
6 | 缠绕机 | 台 | 48 | 48 | +0 | |
7 | 编织机 | 台 | 12 | 22 | +10 | |
8 | 电线押出机 | 台 | 4 | 18 | +14 | 押出 |
9 | 尼龙机 | 台 | 0 | 1 | +1 | |
10 | 铁氟龙机 | 台 | 0 | 1 | +1 | |
11 | 导线机 | 台 | 0 | 2 | +2 | |
12 | 空压机 | 台 | 3 | 3 | +0 | 辅助 |
13 | 辅助设备 | 台 | 40 | 40 | +0 |
(五)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增加投资额20万美元,增加过锡机12台、包带机1台、编织机10台、电线押出机14台、尼龙机1台、铁氟龙机1台、导线机2台及废气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实际生产情况,改扩建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不符的主要为:
1、根据《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投料工序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呈无组织排放,改扩建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投料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外排,验收组认为该项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改扩建后,项目员工数与原环评保持一致,没有变化,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量,排放量为36000t/a。项目制粒、PVC芯线押出、PVC外被押出工序会用到少量冷却水,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工件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而设置的。冷却水无添加任何药剂,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过锡废气、投料粉尘、制粒和押出废气、喷码废气。
1、有组织排放:
(1)过锡废气:项目过锡废气(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
(2)投料粉尘废气:投料粉尘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尾气经楼顶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制粒、押出和喷码工序废气:制粒、押出和喷码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VOCs),制粒、押出废气收集效率90%,喷码废气收集效率95%,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尾气经收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
2、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措施:
(1)制粒、押出废气:制粒、摆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无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喷码废气:喷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无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第三次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其声源组合声级约达70-85dB(A)。建设单位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经过有效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对各种固体废物采取的处理措施如下: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废锡渣交专业公司处理。
2、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扩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批复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无污染源,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因此不存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危险。
(2)在线监测装备
生活废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污水厂处理,不需要在线监测装置。废气委托给监测单位实行监测,没有建设在线监测装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水
1、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1、过锡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2、投料粉尘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3、制粒、押出和喷码工序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要求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较严者。
4、无组织废气排放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VOCs周界外浓度最高处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要求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
(三)环境总量及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根据《东莞衡隆电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各项污染物总量指标未超过环评审批允许的总量控制指标,已落实环评批复中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扩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水污染源包括冷却水、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后,污水中污染物得到有效削减,对纳污水体的影响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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