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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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8日,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项目现场和相关环保设施,根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DQ-2019070908),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3号1栋202室(地理位置坐标:N22°58′21.79″,E113°53′3.10″)。项目总投资1088万元,占地面积2600m2,建筑面积2600m2,项目主要从事小型压缩机、小型空调和小冰箱的加工生产,年产小型压缩机30万台、小型空调10万台和小冰箱20万台。该项目劳动人员50人,均不在项目食宿,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生产,每班8小时。
(二)环评情况
根据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项目于2019年4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5月22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松山湖分局的审批,批复编号为:东环建【2019】765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次项目的自动CO2焊接设备(三点焊)1台、电焊机3台、切割机1台、台钻4台等设备,以及各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验收与审批文件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50人,均不在项目本食宿。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
(2)清洗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经固定的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交具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项目焊接工序废气烟尘呈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音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源组合声级约达70-110dB(A)。建设单位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门窗隔声、减震、低噪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由于工厂夜间不进行生产,所以不进行夜间噪声监测和夜间噪声验收。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无污染源,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因此不存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危险。
(2)在线监测装备
生活废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污水厂处理,不需要在线监测装置。废气委托给监测单位实行监测,没有建设在线监测装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清洗废水经固定的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交具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废气
项目焊接工序废气烟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打磨工序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值为70~10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值为70~80dB(A);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级为80~110dB(A)。通过适当的隔声、吸声、减振和降噪等措施,使得噪声的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东环建【2019】7651号《关于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9年5月22日),该项目达到总量控制指标。
五、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清洗废水经固定的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交具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焊接工序废气烟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打磨工序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六、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工厂夜间不生产,固夜间噪声不监测和验收。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华品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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