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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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4日,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项目现场和相关环保设施,根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多嘴猫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DQ-2019060552),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寮步镇金富东路20号2栋102室(地理位置坐标:N23°01′31″,E113°52′26″)。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产销、加工:玻璃制品,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m2、中空玻璃10万m2、夹层玻璃10万m2,磨砂玻璃5万m2,合计75万m2。该项目劳动人员25人,均不在项目食宿,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生产,每班8小时。
(二)环评情况
根据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项目于2019年3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11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的审批,批复编号为:东环建【2019】520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次项目的自动切割机1台、手动切割机1台、铝条切割机1台、玻璃双边磨1台、玻璃四边磨1台、异形磨边机1台、钻孔机2台、磨砂机1台、清洗机2台(清洗槽2台(尺寸3m×1.5m×0.46m))、中空玻璃机1台、合片机1台、分子筛灌装机1台、560℃钢化炉1台、高压炉1台等设备,以及各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项目验收与环境影响报告表申报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25人,均不在项目本食宿。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
(2)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废水
项目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1)磨砂工序废气
项目磨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音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加工机械和通风机运行时等设备,其声源组合声级约达70-85dB(A)。建设单位采取适当的隔声、吸声、减振和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对各种固体废物采取的处理措施如下: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玻璃边角料、沉淀池及布袋收集的玻璃渣、中空铝隔条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中转物:中空胶罐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
(3)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无污染源,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因此不存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危险。
(2)在线监测装备
生活废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污水厂处理,不需要在线监测装置。废气委托给监测单位实行监测,没有建设在线监测装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项目磨砂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东环建【2019】5206号《关于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9年4月11日),该项目达到总量控制指标。
五、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磨砂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六、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鑫恒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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