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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万家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2 16:40:00  浏览次数: 777

2020年6月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东莞市万家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望牛墩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万家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万家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100万元在东莞市望牛墩镇古宁路5号建设。本项目所在地经纬度坐标:北纬23°2′42.38″,东经113°38′1.96″。本项目占地面积4400m2,建筑面积5150m2,年加工磨砂玻璃2m2、钢化玻璃25m2、中空玻璃3m2设有自动切割机1台、手动切割机1台、铝条切割机1台、玻璃双边磨1台、玻璃单边磨2台、玻璃四边磨1台、异形磨边机1台、钻孔机2台、清洗机2台、中空玻璃机1台、合片机1台、洗片干燥机1台、分子筛灌装机1台、钢化炉1台、上下片台2台。

(二)环评审批情况

东莞市万家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委托潮州市拓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莞市万家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5月14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望牛墩分局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20]5769号。

(三)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四)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产污排污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用途

1

自动切割机

1

切割

2

手动切割机

1

3

铝条切割机

1

4

玻璃双边磨

1台

磨边

5

玻璃单边磨

2台

6

玻璃四边磨

1

7

异形磨边机

1

8

钻孔机

2

钻孔

9

清洗机

2

清洗

清洗槽尺寸(3m×1.5m×0.46m)(2个清洗槽

10

中空玻璃机

1

涂胶

11

合片机

1

合片

12

洗片干燥机

1

清洗干燥

清洗槽尺寸(1.4m×0.68m×0.26m

13

分子筛灌装机

1

灌筛

14

钢化炉

1

钢化

15

上下片台

2

辅助

(五)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万家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大气和噪声。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1、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废水收集后沉淀、循环使用。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引到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大气

磨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须经配套收集处理设施收集处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根据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编号:DQ-2020052048,结合现场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如下:

(一)废水

1、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废水收集后沉淀、循环使用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引到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大气

磨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须经配套收集处理设施收集处磨砂粉尘使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及环评报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规定。根据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编号:DQ-2020052048),废气污染物、噪声全部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实际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小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如因生产需要建设,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表。

东莞市万家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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